兄弟别较真了,唐山事件已经说明了一切
经中小投资者的努力查找在18渝信01 债券(143865)、17渝信Y2债券(143914)、17渝信02债券(143013)中查到了同方国信2021年半年报,同方国信2021年半年报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0,805.32万元,同方股份披露同方国信半年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 5,699.10万元,二者差距非常巨大。从9月24日起多次打电话询问公司证券部门关于“同方国信半年报的问题”同方证券部门说:“不清楚,要问财务部,等问完了在回复”、“现在财务忙,三季报要结算”等等,9月29日同方证券部回答:“同方国信2021年执行了新的金融工具 准则的会计政策,调整额直接冲减同方国信2021年1-6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21年10月8日发邮件关于 “同方国信”业绩提出以下问题 ,10月8日当日收到同方股份邮件回复“您好!收到您的来信”。
问题:
1、同方股份因同方国信2021年执行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调整额直接冲减同方国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是否合理、合规?调整额直接冲减同方国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能否让同方股份的投资者了解同方国信经营、利润情况?调整额时多少?
2、同方股份一季报“投资收益”中是否包含了同方国信因执行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的调减额?
3、同方股份2020年“长期股权投资”中的企业执行了新的会计政策是不是调整额直接冲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月9日开始,每天都打电话询问此事,都没有得到回答,10月20日同方证券部门回答说“同方国信2021年执行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调整额直接冲减同方国信(2021年1-6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要等到年底审计会计师确定是否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