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对我非常有用的道理是我当年在法学院学到的。那时有位爱开玩笑的教授说:“什么是法律头脑?如果有两件事交织在一起,相互之间有影响,你努力只考虑其中一件,而完全不顾另一件,以为这种思考方式既实用又可行的头脑就是法律头脑。”我知道他是在说反话,他说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