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前瞻 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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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刊发7月13日《证券市场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作分析,不作做投资建议。)

未来消费税改革可能的三个方向包括: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至地方:现行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但未来可能会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这种改变可以使地方政府从消费环节中获得更多的税收,改善地方政府“重生产、轻消费”的倾向,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将车辆购置税与汽车消费税合并:车辆购置税和汽车消费税存在重复计征的问题,合并这两种税种可以简化税制,减轻消费者的税负。同时,合并后的税收可能全部下放至地方,以补充地方财力,并激励地方政府促进汽车消费。

实施消费税扩围:未来消费税可能会扩展到更多的奢侈品、高能耗或高污染商品以及服务的零售环节。此举不仅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引导消费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消费税扩围的另一种可能性是,消费税扩展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并且增值税后退到批发环节。这将使消费税从选择性消费税转变为一般性消费税,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

总的来说,消费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补充地方财力,调整地方“重生产、轻消费”的思路,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释放扩大内需的潜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财政紧平衡、地方债务风险和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