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披露,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已新增提出: “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翻译成白话就是,之前大家对保险这么信...
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就想着撇清包袱和责任,这就是管理水平!以后谁还相信长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