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名单”实际成效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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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财新有篇报道《监管高层要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乘势而上 “白名单”实际成效几何?》挺有意思。

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并提出,各城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乘势而上,扩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成效。会议要求,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都要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既要高质量完成“白名单”推送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项目筛选,经金融机构确认后形成合格项目名单,并促使金融机构加快审核;又要高效率协调并解决项目的难点问题,按照“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金融机构及时反馈项目问题,由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第一时间统筹解决,待项目符合条件后再次向金融机构推送,推动融资尽快落地。会议还透露,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各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

最近一个多月,监管高层与多地住建系统力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意欲破解房地产融资困境。多个城市宣布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并分批筛选出当地项目“白名单”推送给商业银行;多家银行亦宣布,已对各地“白名单”项目贷款进行审批,并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陆续放款。

但在财新的报道中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内容,文中提到:

本来按照设想,这一轮融资协调机制先由各家房企梳理旗下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给地方住建部门;地方住建部门筛选梳理出项目“白名单”后,推送给区域内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评审确认后才形成最终合格项目名单。但由于财政收入锐减,地方政府救助房地产的心态颇为迫切;此外,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住建部牵头,地方住建部门也希望尽可能多拉一些项目进入名单,以满足上级要求,“实操中,‘白名单’由地方住建部门拟定。在银行层面,金融监管高层并没有自上而下指定具体名单,银行总行亦不会将‘白名单’作为行内硬性考核任务”。

此外,为了把控风险,监管高层原本对“白名单”项目设定了准入门槛…“总体上,这类项目一定要满足足额抵押、风险可控、且预售资金受强监管等条件。”… 但从开始运转至落地,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相当迅速,这也导致“白名单”内的项目参差不齐。…国有大行人士透露,地方住建部门推送到该行各地分行的“白名单”项目数量很多,可优质项目不多,其中符合银行放款条件的更少。该国有大行人士称,站在银行角度来看,“白名单”内的项目并非就没有风险。…这名人士提到,银行还是会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推进金融支持房地产,“以我们银行为例,后期,如果分行发放的这类白名单项目贷款形成不良,总行层面还是会追责。”

报道中还引一名接近货币当局的人士的话…总体上,金融层面支持“保交楼”的政策已经到顶,后续只能依靠各地方政府部门发挥各自能力,平衡各方关系,并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

现实中,一名出险房企人士告诉财新,该公司广西区域某项目负责人参加当地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会议,相关政府人员告知,当地银行只会向‘白名单’中一些地方城投或平台公司旗下楼盘优先投放贷款。”

国有大行人士评价称,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实际效果不宜夸大,但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商业银行总体上都会收缩甚至限制房地产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