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捐赠风波,检验科不背这锅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7月3日清晨发表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以案明纪释法丨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后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如何定性》一文,在医疗检验圈子里流传开来。

通读全文关键词有:医疗机构、社会捐赠、检验科、定向采购、耗材、商业贿赂

案件背景:王某,A公立医院检验科科长、主任医师。2021年,为扩大检验科的业务范围,王某拟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两台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B公司销售代表张某听到消息后,为推广其代理的仪器和耗材,与王某口头约定,B公司以捐赠的名义向检验科提供价值60万元的上述仪器,条件是A医院须从该公司购买其“捐赠”仪器所用的耗材。双方未签订捐赠协议,检验科亦未对“受赠”仪器办理财产登记手续。2021年至2023年,按照王某的建议,A医院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即向B公司采购价值220万元的耗材。

2023年7月,两台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免费维保服务到期,需要购买维保服务。张某找到王某,称B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的上门维保服务,每年6万元,并承诺如一次性签订10年的维保协议,可以给其合同总额20%的好处费。根据A医院的采购流程规定,医疗耗材及服务的采购由业务科室提出需求及采购建议,采购办负责组织实施。后王某以捐赠方提供维保服务更专业、更方便为由,向该医院采购办主任丁某建议由B公司承接维保业务。根据王某推荐,A医院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与B公司签订了10年的维保合同。事后,张某送给王某12万元,王某将该钱款用于个人开销,丁某对此不知情。

对于本案如何定性存在分歧,原文作者:张剑峰 (上海市纪委监委 上海市松江区纪委监委)认为:A医院检验科作为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违规收受价值60万元的两台仪器,并为“捐赠”方谋取商业利益,其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王某作为检验科科长,利用对本科室的器械使用、评价和推荐起关键作用的职务便利,为B公司承接检验科医疗仪器维保业务提供帮助,收受张某给予的好处费12万元,其行为构成直接受贿。

具体理由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小编认可张老师的看法,附加定向采购条件的“捐赠”,就是属于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业内人士都清楚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需要配套耗材使用,且大多是封闭系统,就是用我的仪器,需要获得检验结果就必须用我的配套耗材,我们一般也叫封闭式耗材。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的猫腻!在医疗系统设备采购中,科主任对本科室器械使用、评价和推荐建议权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是有很大发言权。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专业的人才知道什么样的设备可以给到患者一个更精准的检验结果。这是好事,科主任为患者考虑!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设备采购成本往往是第一道门槛,上面给的钱就那么多,既要有要合乎常情却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乎”社会捐赠“便是一剂良药,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人之初,性本善!我们鼓励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很美好。

但现实往往并不是如此,变味的捐赠正在我们这个行业肆意蔓延开来!这两天在某行业群看到一则征求意见函,很应景也很客气!

今早,行业大V老刘发文:当IVD捐赠“不合规”,是谁又在“顶风作案”

一大早小编看了,觉得后背阵阵寒意!

本是三伏酷热天,奈何捐赠送清凉啊!

这三家医疗器械的捐赠数量和捐赠金额分别如下:

厂家1--仪器数量:104台;仪器价值金额:4368万

厂家2:仪器数量:52台;仪器价值金额:1861万

厂家3:仪器数量:120台;仪器价值金额:200万左右

很多设备大家都挺眼熟,当然其中70%的设备属于检验科设备。

首先肯定的是,三家都是有责任担当的大企业,为了提升地区医疗水平着实体现了其该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捐赠明细也不乏当下急需的紧急急救设备,如AED,彩超、监护仪等(耗材弱相关产品)

检验科设备中,免疫分析仪、生免流水线,生免一体机、凝血分析仪、血液分析仪都是科室中的主要设备,而且除生化外,基本都是封闭式的耗材型仪器。

试问,捐赠只送仪器,有没有捐赠耗材?如有,送几年?设备过保维修需要钱吗?

好了,这个可以是7月3号纪委网站那篇文章很好的一个案例补充。希望张老师看到了,可以专业分析下!

灵魂拷问下的反思,行业捐赠应该怎么做?变味的捐赠要不得,科主任不背这个锅!我们相信大部分还是好人。

封闭式的仪器捐赠,怎么显得阳光,避免利益输送?一个地区上到大三甲,下到县镇卫生院基层几乎包圆的捐赠,是否涉及商业不正当竞争,是否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显然···)

---参考老刘的法律科普《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建立接受捐赠预评估制度:

第六条:捐赠用途是否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第七条:捐赠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在管理法的第六条中,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以下捐赠: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

阵阵寒意从龙头开始往下传递,本想着大哥带我喝汤,这下直接把我碗都给砸了!

我们来看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统计局在23年12月最新公布的统计年鉴报告中的医疗机构部分,2022年全州中诊疗人数1784+万人次,其中门诊+急诊1672+万人次,下面拿其中一家企业的一类代表封闭耗材仪器做个估算:

血液分析仪系列,血常规项目为三大常规之一,属于医院门急诊基础项目,厂家端计算按1.5元/人份,假设门急诊80%患者需要检测血常规:耗材全州估值/年:1672w✖80%✖1.5=2006万(全州)。

捐赠明细涉及三家医院,分别是巴东县人民医院、利川人民医院、来凤县中医院。假设80%患者都到三个当地大医院就诊,三家医院一年产生耗材估算额:(161w+318w+140w)✖80%✖80%✖1.5=594w/年

这只是血液分析仪的估算,大头都知道在免疫分析仪,尤其是发光、流水线上(稍微估算一下单产10w/台/年,很低了,只是为了大家方便计算),还有凝血分析仪,凝血项目手术前必查,十几台发光、十几台凝血、还有流水线,这背后涉及的相关耗材少不了!

2022年恩施州统计年鉴--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从管理法的规定来看,所有涉及到IVD的捐赠,貌似都是不合规的那么,谁又在做这个事情呢?当下是谁又在顶风作案。

老刘贴心的给大家做了捐赠流程图,请各位好好对号入座。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实中很多科主任却是苦不堪言,很多时候科主任并不想要这些善意,迫于上面的压力无奈接受,结合该案件,终成众矢之的,遭老百姓唾弃!

这两天河西幕的文章:网页链接{滚蛋吧,下流的捐赠 ——读纪监委官网文章}一文中有个留言很刺眼也很现实:

其它行业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只要牵扯医院就都是非法的!各级行政部门没完没了的对医院进行层层督导检查导致医院苦不堪言

本来明明可以不花钱的设备,必须要走个合规的招标流程“花钱去买”,很多医院为此而花钱了,但本着良心出发,最后又让供应商把收到的“设备款”兑换成试剂免费送给医院,也因此把“违规风险”全部转嫁给了供应商。

你说可笑不可笑,无奈不无奈,而所有这一切,只是为了应对“上面蛮横的要求”。

再说“捐赠”,有几个医院有这个熊心豹子胆敢主动去寻捐赠这种设备?---河西幕

所以,这个锅,检验科不背!

当然,这个善意“捐赠”是由上到下严格把关,层层筛查,旨为挑选为老百姓服务的好设备,既有地方特色支持,又有上面的压力,只是,在终端“被捐赠”,在产业端形成不当商业竞争,寒冬之下,只会更难!

最后,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企业,就像河西幕说的:

如果真的有爱心,那就直接捐钱,让用户拿着钱去自由选择。

如果用户还会拿着你捐的钱来买你的东西,那才是真牛逼。

希望我们的企业能真正地促进行业朝着阳光,积极的方向发展,沐浴在阳光下的商业活动才不会见光死!

作者:冷残影

部分信息来源:河西幕、老刘话I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