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欣龙控股: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财联社6月4日电,欣龙控股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鲍钺、总裁于春山、财务总监代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鲍钺、于春山、代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