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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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财联社5月12日电,商务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第2批),为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工作,经商有关部门,现就近期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答: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申请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2.《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哪些车辆? 答: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3.若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补贴? 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4.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答: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