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另类子、私募子可对自身北交所IPO保荐项目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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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另类子、私募子可对自身北交所IPO保荐项目进行投资】财联社3月25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拟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并于近日征求了行业意见。修订内容显示,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以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持续督导期间,另类投资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及二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在切实做到与母公司信息隔离、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投资母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推荐挂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股票。(财联社记者 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