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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SH600519)$ 大家都知道茅台酒厂对于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就是不能超过市场指导价1499元,而经销商为了牟取更高的利益,需要通过关联的烟酒商店等渠道走货,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是2000多元不等,茅台酒厂的这个限制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在经销商之外催生出一系列二级、三级等庞杂的渠道体系,白酒好年景时酒厂赚取小部分利益,渠道体系拿大头,消费者付出高价,还不一定买到真货;2、催生一系列倒货的黄牛,以及在各级渠道储存的燕塞湖,在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时候会反噬整个体系。
试想:茅台酒厂如果废除经销商销售价格不能超过市场指导价1499元的最高限价,而是规定只要不低于酒厂规定的最低价格,经销商可以自由定价销售,会发生什么情况?
显而易见的好处是:
1、消费者可以更容易从经销商处买到真酒,至少更有保障;
2、减少了经销商之外的多余环节,最终消费者拿到的价格也更合理,更多的酒被消费者直接购买消费掉(那些被个人消费者存储起来的酒近似可以认为是真实的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的燕塞湖;
3、放开价格管制初期经销商获得更多的利润,进而传递到酒厂可以调价的信号更直接快速,从而可以更加灵活地调整价格得到更多利润。
请各位球友们理性探讨!

全部讨论

06-23 11:24

价格双轨制扭曲了市场需求和价格体现,这是在市场经济改革初期就搞明白了的。

最直接的就是价格市场化,让黄牛没有生存空间,让消费者可以在各个正规渠道买到真酒,但它们要各种搭货,讲山一样的责任,还有可能就是一些经销商它们得罪不起

06-23 13:32

经销商背后是谁?朋友思考一下

你好像是对指导价有什么误解?指导价是最低不能低于这个价

06-23 14:01

这个说法有道理。首先是取消经销商限价,下一步工厂和经销商之间也可以采用弹性价格,或比例佣金制。

你动经销商利益试试……

06-23 11:41

价格双轨制在哪里都养黄牛。医院黄牛,火车票黄牛……

供求。。其它都是扯蛋

06-23 13:47

茅台酒厂最初规定经销商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厂家制定的市场指导价,是因为经销商销售的价格大大高于指导价,引起舆论指责,因而有此规定。而实际上出了这个规定后真正的市场价并没有出现变化,只是将经销商的利益由原来的明处变成了暗处,并由此衍生出二级、三级、黄牛等复杂的体系。
现在的形势也许值得茅台酒厂再评估这项规定是否需要调整了。

06-23 12:18

参与的人多了,出货量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