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29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签署了《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收购协议》(以下简称“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并在东方资管自实缴出资之日起满 24 个月之后发出《收购通知书》,新疆吉创在收到《收购通知书》当日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截至目前,新疆吉创尚未按照该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履行份额收购义务(以下简称“收购义务”)。对于新疆吉创的上述收购义务,新疆吉创与东方资管、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坤展”)拟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针对新疆吉创上述份额收购义务,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88,612,376 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0%)质押给东方资管,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
也就是新疆吉创回购义务触发的前提是东方资管实缴出资到位且满了24个月,只有到了这个时间新疆吉创无力回购,才触发担保代偿义务,进而需要拍卖股权。企查查是查不到平阳帝俊东方资产的钱是否实缴到位的,也许(这就是猜的了)东方资产发现势头不对,及时止损,8.8个亿的认缴注册资本根本就没到位,当然就不涉及坤展还需要负担保责任,进而东方资产要求拍卖坤展持有吉艾科技的股权了。
不知你是否看过,其实上海坤展还以其持有的 3045 万股公司股票为中塔石油向国开行新疆支行的4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现在国开行新疆支行也没主张权利,国企做事不清楚到底为啥。
公开信息有限,具体是为啥,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