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虚假陈述,律师征集受害股民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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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委发布〔2018〕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证券代码600112)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虚假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却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1)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万元;(2)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7.07万元;(3)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天跌停。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观法经研究后发现,从虚假业绩预告发布之日到基准日,天成股份股价下跌24.63%,而同期上证指数却上涨2.65%。股民损失惨重。因此决定征集受害股民提起索赔诉讼。凡在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7月6日期间买入千山药机股票,在2017年7月6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天成控股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利向天成控股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五位责任人员提起索赔诉讼。

现特此启动索赔征集工作,受害股民可通过私信或在评论区留言方式向本律师索取索赔登记表。

$ST天成(SH6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