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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只看年报来投资: 他们是朋友关系,用的是自己的账户别人的钱,但不属于向不特定大多数吸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应该构不上。
这种情况比较多,法院一般按照委托理财处理。就是亏钱了容易失去一个朋友,其实2万块钱的事,不值当的。相关案例供参考网页链接//@只看年报来投资:回复@Clzf:违反的是那条“规”?
老兄说自己读法律的,那我就认真一下。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特定身份的人代客理财是违规的,如证券从业人士、dzjg人员等。
普通老百姓,就简单的民事委托行为,哪来的违法违规?
简单讲:
别人账户别人钱,OK;
别人账户自己钱,属于账户出借,不行;
自己账户别人钱,可能有非吸非集嫌疑,不行。
(本人持有法律从业资格证)。
引用:
2024-06-04 20:41
十多天前,同学要把帐户交我打理,说基金认赔出局,再也不相信基金了,钱渐渐出来 ,由我全权负责 ,我说买什么股票我发给你,你自己操作,同学还是坚持要我做,我也无所谓 ,反正 我手上有四个帐户,多一个也差不多。不过有言在先,钱是闲钱,可以几年不用,股票买了可能会被 套,但我肯定 是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