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自己搞错对象,首先一号基金不参与收购和仁,一个信批事件公司回复了证监会出来立案核查收尾结束,被你加了好多戏。
[笑][笑]不好意思,我不买股票,只买过兰兰的基金,5000多粉丝的小V就这水平?基本的程序问题都搞不懂,后续是后续,但程序上一个都少不了,交底稿,证监会核查底稿,现场核查,老吕还得接受证监会询问,这个没个一年能搞定?
[笑][笑]立案调查最高是可以给到市场禁入的,还可以移交公安机关,只要存在这个可能性,证监会就不会受理收购,如果收购人的实控人存在重大法律问题,这个决定完全可以由股东提起诉讼裁决董事会决议无效(可以参见公司法),这就是证监会不受理的基本逻辑。[大笑]股权收购是不难,前提是收购人没有法律瑕疵,但现在有了,就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