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东方集团(600811)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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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东方集团索赔条件(暂定)为:

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6月22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月16日,于199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等。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19日,东方集团(600811)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工作函指出,2024年6月18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16.40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鉴于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公司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二、请公司全面梳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及担保等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规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四、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600811)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600811)发布《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2022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230199126965908A)与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供应链)发生采购交易3.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小康供应链为东方集团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6的规定。

同日,东方集团(600811)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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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怎么联系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