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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SZ300175)$ 看了老俞访谈,关于与辉同行的股权去向,老俞说的是(原话)——我个人在现在、在未来的任何时候,都不会参与到与辉同行的任何资本运作、投资和发展当中去。这个表态很清晰。那么,既然朗源的实控人是老俞,穿透股东有老俞,所谓与辉同行分割后会注入朗源是否只是某些人的瞎猜瞎想?否则就和老俞的表态相悖,东方甄选的大小股东也不会放过他。那么,朗源未来的期待是什么?和董宇辉的业务合作,还是东方文旅?!

精彩讨论

绝恋天神07-27 17:11

何必纠结那么多 6元多朗源 30多亿 就算没合作董宇辉 我也相信俞敏洪 三次考北大 这种毅力 新东方培训政策都没倒闭 反而直播带货要起来 反正相信俞敏洪 拿住朗源

xpcb07-26 20:51

这种表态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当年360的老总还表态说不会回归A股。

幸运八07-27 00:44

从法律角度来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通常是通过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投票权以及可能担任的公司职务(如董事、高管等)来实现的。在这个案例中,虽然东方行知股权穿透后显示有俞敏洪的持股,但这并不意味着俞敏洪个人直接参与了东方行知与与辉同行的任何资本运作。
公司独立性:首先,公司和其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实体。东方行知作为朗源股份的控股股东,其进行的任何资本运作都是代表公司行为,而非股东个人行为。
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通常限于投票选举董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通过股东大会)以及分享公司利润等。除非俞敏洪在东方行知或朗源股份中担任了直接参与决策的管理职务,否则他个人的行为不应被视为直接参与资本运作。
法律责任:在法律上,股东对公司的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即其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因此,即使东方行知与与辉同行进行了资本运作,俞敏洪作为股东也无需为此承担个人责任,除非他存在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和东方甄选作为港股公司的规则来看,东方行知控股的朗源股份如果与与辉同行进行并购重组等一系列的资本运作,这应被视为东方行知(或朗源股份)的公司行为,而非俞敏洪个人的行为。俞敏洪作为股东,其个人并未直接参与这些资本运作。

弗兰克中校07-27 09:12

与辉同行本来是新东方和东方甄选旗下100%控股的子公司。老俞把它完全剥离给董宇辉原因只是为了平息舆论及网爆,给自己一个体面。他这么干就是为了止损,从利益角度他和新东方及东方甄选大小股东肯定是受损的。
如果后面他再曲线救国通过其它方式把与辉同行买回去,就是把自己放在火上烤,那董宇辉的丈母娘们和东方甄选、新东方的大小股东还不得骂死他呀。这个明显有悖于他昨天的明确表态,他这么珍惜羽毛或者说注重虚名的人儿不可能这么干的。俞没这么傻。
一句话,未来朗源股份和与辉同行也许会有业务合作,但不可能有股权瓜葛了。说老俞把与辉同行剥离是为了放进朗源的都是瞎yy。朗源未来的期盼不能绑在与辉同行上。

透明的赚钱小巫师07-26 21:18

你说错了啊,俞老师原话是新东方现在、未来任何时候,都不会去持有与辉同行的任何一点股份,朗源公告也回复过东方行知和新东方不存在任何股权关联,(5月8日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东方行知,实际控制人为赵征,东方行知的其他出资方仅为投资人;公司与新东方集团不存在股权投资等关系。),董秘5月13日回复后续是否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这一切不都对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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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错了啊,俞老师原话是新东方现在、未来任何时候,都不会去持有与辉同行的任何一点股份,朗源公告也回复过东方行知和新东方不存在任何股权关联,(5月8日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东方行知,实际控制人为赵征,东方行知的其他出资方仅为投资人;公司与新东方集团不存在股权投资等关系。),董秘5月13日回复后续是否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这一切不都对上了吗?

07-26 20:51

这种表态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当年360的老总还表态说不会回归A股。

07-27 00:44

从法律角度来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通常是通过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投票权以及可能担任的公司职务(如董事、高管等)来实现的。在这个案例中,虽然东方行知股权穿透后显示有俞敏洪的持股,但这并不意味着俞敏洪个人直接参与了东方行知与与辉同行的任何资本运作。
公司独立性:首先,公司和其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实体。东方行知作为朗源股份的控股股东,其进行的任何资本运作都是代表公司行为,而非股东个人行为。
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通常限于投票选举董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通过股东大会)以及分享公司利润等。除非俞敏洪在东方行知或朗源股份中担任了直接参与决策的管理职务,否则他个人的行为不应被视为直接参与资本运作。
法律责任:在法律上,股东对公司的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即其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因此,即使东方行知与与辉同行进行了资本运作,俞敏洪作为股东也无需为此承担个人责任,除非他存在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和东方甄选作为港股公司的规则来看,东方行知控股的朗源股份如果与与辉同行进行并购重组等一系列的资本运作,这应被视为东方行知(或朗源股份)的公司行为,而非俞敏洪个人的行为。俞敏洪作为股东,其个人并未直接参与这些资本运作。

07-27 17:11

何必纠结那么多 6元多朗源 30多亿 就算没合作董宇辉 我也相信俞敏洪 三次考北大 这种毅力 新东方培训政策都没倒闭 反而直播带货要起来 反正相信俞敏洪 拿住朗源

07-27 09:12

与辉同行本来是新东方和东方甄选旗下100%控股的子公司。老俞把它完全剥离给董宇辉原因只是为了平息舆论及网爆,给自己一个体面。他这么干就是为了止损,从利益角度他和新东方及东方甄选大小股东肯定是受损的。
如果后面他再曲线救国通过其它方式把与辉同行买回去,就是把自己放在火上烤,那董宇辉的丈母娘们和东方甄选、新东方的大小股东还不得骂死他呀。这个明显有悖于他昨天的明确表态,他这么珍惜羽毛或者说注重虚名的人儿不可能这么干的。俞没这么傻。
一句话,未来朗源股份和与辉同行也许会有业务合作,但不可能有股权瓜葛了。说老俞把与辉同行剥离是为了放进朗源的都是瞎yy。朗源未来的期盼不能绑在与辉同行上。

你如果咬文嚼字的话,朗源其实跟新东方以及俞敏洪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另外,如果俞敏洪另外私下投资与辉同行的话,他是过不了港交所这一关的,损害公司利益会被大小股东集体诉讼的。
综上的话,可能性1是朗源未来装新东方系的公司比如文旅,但同样朗源目前跟俞敏洪和新东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跑前跑后都是赵征,钱都是山东地方国资出的,所以你非要说朗源就是装新东方,那也有点牵强。
可能性2,就真的是送董的大礼包,2个亿加7000万赎身加几个亿的与辉同行利润。老俞在关于董宇辉这件事情上被骂了这么久(包括各路嘉宾来直播室对老俞冷嘲热讽的),就是不辩解,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说他可能早就这么安排好了,对董宇辉打算扶上马送一程,报答董对新东方的转型期力挽狂澜之恩。 虽然这种可能性确实不高,但他真的这么做的话,也确实符合它的书生意气的性格。
慢慢看吧,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

07-26 21:39

朗源股份收购与辉同行就是一些人的意淫。

07-26 20:44

至于原因,老俞说,他是新东方的董事长、东方甄选的董事长和CEO,他必须全力以赴的保护这两个公司的利益。意思是他不会私下去参与与辉同行作为甄选竞争对手的发展,这样会伤害东方甄选的利益。

07-26 22:17

俞敏洪说了一句话,希望将来参加与辉同行投资。。

07-27 07:09

口蜜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