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三大违法行为被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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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仁智(SZ002629)$  

sT仁智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9号)。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有:虚构业务入账,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未按约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昊旻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伯慈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林材松、黄文郁、金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池清、吴朴、毕浙东、李芝尧、王晓、曹晓伦、冯芳、王友钊、嵇子薇、陈凯、刘捷、杨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拟对陈昊旻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刘冰华律师根据对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的分析,认为仁智股份的索赔条件暂定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5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26日之后仍然持有者卖出的投资者可以参与仁智股份的索赔。

目前该处罚仍然处于事前告知的阶段,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只有等正式处罚下来后,才可以正式提起索赔诉讼,目前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参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