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隐瞒为关联公司担保将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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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步森(SZ002569)$   

8月5日晚间,ST步森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浙江监管局查明,ST步森涉嫌违法的事实有:

一、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陈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索赔条件:

1、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18年6月5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2、在2017年9月7日至2019年8月27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19年8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315网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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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5:31

正式的处罚已经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