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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0:45

首先要看是哪年犯的事,当时公司实控人是谁,现在主体是谁。
“加强监管”前,50万解决了陈年旧账,让国资轻装上阵,充分体现了上面的呵护之意。
前高管犯事,可以继续对他们个人追责,但是和现在的公司没有关系了。
这种To b业务的公司本来就和国资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原来的高管篓子捅大了,遮盖不过去了,公司业务又很有前途,国资才收过来。
国资也不是接盘侠,前实控人和高管“既要又要”那怎么能行?
公司卖了还要拿200万年薪,还想保留股份高位减持,还要在董事会里占个坑儿。想得美!
现在公司也交接过渡的差不多了,处罚也下来了,可以名正言顺赶前股东和高管走。
被处罚了嘛,不适合继续在公司任职。
五年市场禁入了还不能在二级市场减持。
逻辑是一样一样的,但是西陇是民企,还是潮汕的票,是受重点那啥的。
荣联科技是国收民,这个标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