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每股29元增值计算,能提供1元成本证明的按照1元成本计算,不能提供证明的按照卖价的15%计算原始股成本。 和解禁日收盘价没有关系。若真看好该公司,卖出,自己从二级市场重新买入是比较省税的办法。
某上市公司,2016年1月1日上市,2019年1月1日原始股解禁,解禁当日收盘价20元。公司老板于201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减持1000万股,平均价格30元。假设原始股成本1元。
请问:
是按照每股增值19元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基础?还是按照每股增值29元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基础?何时缴纳?是券商代扣?
按照每股29元增值计算,能提供1元成本证明的按照1元成本计算,不能提供证明的按照卖价的15%计算原始股成本。 和解禁日收盘价没有关系。若真看好该公司,卖出,自己从二级市场重新买入是比较省税的办法。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始股锁定期三年,锁定期间分红所得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解禁后减持股票,按照“股权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按照减持均价减去原始成本价计算,在本案例中即为(30-1)29元。
个人在获得股息红利或股份减持后自主在税局报税,与券商无关。但由于个税缴纳地为股份/权托管券商所在地,之前部分地方如拉萨、霍尔果斯当地政府有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因此有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通过转托管券商所在地),但该政策有较强不确定性或时效性,因此需提前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