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天宜上佳公告称收到北京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2024年3月8日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施留置。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才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