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坐歪看什么都会是歪的。尤其是最后一段儿,如果真的公正,至少应该说说是不是还有其他可能性?一定就是小米让星月干的吗?不会是星月自己干的,然后小米失察吗?或者还有其他的可能吗?
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格力电器不能直接告小米公司侵权了吧?通过上述案例,我不能说中国的专利法不好。可专利法的这第七十七条客观上为小米这类型的,主要依靠委托他人代工生产制造“米家”商品的公司,提供了避免直接吃专利官司的保护伞。举风头很盛的某空调为例,一旦谁发现其销售的某空调侵犯了自己专利技术,你能直接告某公司侵权了吗?只要是代工的那些空调制造商自己认了,替某公司背锅,某公司就无责。可代工厂商一般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公司,否则不会自己制造的产品要贴别人的商标,只赚微薄的代工费了。
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造梦者”公司会傻到仅为了赚一点替小米代工的利润就背侵害格力电器专利权的锅,认罚吗?我不多说了。
屁股坐歪看什么都会是歪的。尤其是最后一段儿,如果真的公正,至少应该说说是不是还有其他可能性?一定就是小米让星月干的吗?不会是星月自己干的,然后小米失察吗?或者还有其他的可能吗?
你在质疑国家法律吗?为啥要有这一条?就是为了防止专利流氓没完没了追索搞坏市场环境。
为一个零部件的安装位置申请专利,以后任何制造者安在那个位置就触发了侵权,如果这种侵权索赔能索赔一整条产业链的话,制造业就都别干了
正说明找你产品仅仅是贴牌!没有自己的任何技术!
杂粮迟早塌房
如果能够证明来样加工,就确实是委托方偷偷
没有问题是科技赋能,出了问题是委托加工。
还家电业研究达人,oem,odm模式都没搞清楚,就来吹,笑话
可能是买了格力的风扇做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