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说的是每年两次分红,这个是理解为每年肯定有两次分红,没记错的话是分红金额不低于净利润的一半,现在修订为可以两次分红,不低于两元,但是这个是和之前有冲突的呀,如果基于一年两次分红,全年分红是净利润的一半的信息来买入的股票,那格力这样修订了,算不算违约?我其实是不能接受和理解的,如果要改,应该22,23,24年执行结束了之后再改,否则之前的规划公告有什么用呢?别人基于信口开河来下那么中重的投资么?本来股票就跌了,还不信守承诺分红,那我还信什么呢?真的是很无语,还可以修订,随便修。。。。无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