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超鸡蛋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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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四十一条规定:“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应用指南中关于“合同负债”科目说明中规定:“3.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有人对三季报的数据做了推演,老哥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