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专业版:1至4月,我国反洗钱行政处罚开出257份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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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数据

反洗钱、反电诈相关行政处罚数据统计口径: (1)发布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8日 (2)处罚日期:2023年12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3)处罚事项含: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含持续/强化/重新等)15类。 · 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6类。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27类。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3类。 · 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6类。 · 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其他事项4类。

今年1至4月公示罚单共257份、处罚金额总计10,483.70万元。其中: · 单位罚单共107份,单位处罚金额10,075.88万元。 · 个人罚单共150份,个人处罚金额407.82万元。 · 处罚金额超过100万元(含),共20笔。 · 处罚金额超过500万元(含),共3笔。

单位处罚

按处罚省市统计,吉林、广东、内蒙古、北京、福建、湖北、四川、江苏、云南与河北公示行政处罚金额分列前十。统计期间,共26个省市反洗钱处罚均值为387.53万元。

按处罚年月统计,在今年1-4月公示的107张单位罚单中,其中5张罚单的处罚日期是2023年12月,一并纳入统计范围。今年2月公示的单位罚单金额最多,达2,757.22万元。月度公示的处罚均值为2015.18万元。

个人处罚

今年1至4月共计150份个人罚单,处罚总额为407.82万元。26个省市公示的罚单中,吉林、广东、新疆三地的单笔个人处罚金额最高,分别为12.19万元、10.58万元和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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