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元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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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这个词,我从来没觉得它新潮过。

相反,我觉得它很无聊。

当我第一次接触全息宇宙这个概念时,想到的是《金刚经》里那首著名的六如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全息宇宙是个什么东西呢?

大概就是几个吃饱了撑的科学家,搞出的一个科学猜想,是说我们这个现实世界的一切景象,有可能只是存在于二维平面上信息的投影。换个容易理解的说法,整个世界是被创造出来的,而所谓的物质实体,比如山川地理、日月星辰,以及你现在正拿着的手机,都不是天然的,而是全息投影。

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一段早已储存好了的全息电影。

梦幻泡影,介不就全息投影嘛。

假设“全息宇宙”的理论成立,那佛祖会不会是窥见了世界的本质,才会讲出“如梦幻泡影”呢?

他不可能说“如全息投影”,没必要发明新词儿,梦幻泡影就已经很完美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全息投影这个新词甚至可以看作是“梦幻泡影”的盗版。

全息宇宙这个理论可以算作是一种元宇宙,而它最初的提出并非是为了创造“宇宙”,而是为了解释我们现在生存的这个宇宙,换句话说,这些在正常人眼中像疯子一样的科学家,他们相信我们生活的宇宙,就是一个“元宇宙”。

顺便提一下,这不是什么伪科学,弦论的创始人之一,斯坦福大学物理系教授Leonard Susskind便是此理论的拥趸,B站上有他讲解全息宇宙的视频。

公元前400年,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某种不可再分的物质微粒,他称之为“原子”。

而2000年后的1590年,一个叫詹森的眼镜商人第一次发明出了“显微镜”,却不知道它有什么作用,真正用于科学实验则要仰仗于那个叫“列文虎克”的细节狂魔,而直到1908年,我们现在叫做原子的那种东西的真实存在性才被观测实验的计算结果所验证。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科学家谢尔登·格拉肖和史蒂文·温伯格曾多次访问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双方就基本粒子还能不能继续分割作讨论,两位科学家认为基本粒子只是一种数学上的点状物,它们是不可能再分了。而主席则认为在对立统一的哲学下,物质是无限可分的,质子、中子、电子和更小的物质也应该是可分的,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直到无限。

后来更小物质确实发现,中方科学界称为层子,美方科学界称为夸克。在毛主席逝世后不久,在1977年的第七届夏威夷粒子物理学年会上,格拉肖提议将构成物质的所有这些假设的组成部分命名为“毛粒子”(Maons),以悼念毛泽东并致敬其哲学想法。

顺带一提,这两位美国科学家于1979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我一直偏执的认为,思想并不能覆盖科学,但思想是走在科学之前的。

圣人、思想家,总之就是那些拥有大智慧的人,他们对世界本质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而佐证这些直觉的理论与科学则要很久之后才会降生。

类似的事情还想到一件。

心学宗师王阳明与朋友同游南镇,友人指着岩中花树问道:“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回答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过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任何一个对量子力学有过兴趣并去了解过皮毛的人,再去读心学,再读到《传习录》里的这个故事,想必都会联想到量子力学中“观测者效应”这一吊诡现象。

同归于寂,我想没有比这更妙的描述了。

说回梦幻泡影,再说回全息投影,再说回元宇宙。

上面三位就算不全是一回事,起码也是一个家族的。

元宇宙,就是构建出一个世界,它八成是虚拟的,是通过技术,而非物质手段实现的。

这个世界要尽可能的丰富、逼真、符合规则、BUG少,这个世界里要有它们的时间、空间、颜色、温度、明暗等等,以及最重要的,生命,以及生命所伴随的道德、善恶、美丑、规则、历史、文化、国家等等等等。

总之你会发现,元宇宙概念挖掘到最后,好像就是——

再造一个跟我们这个宇宙有着相同底层逻辑(数学和物理规则)的宇宙。

为什么不是一套新的规则?

有些游戏规则很严密、但它并不丰富。

有些游戏规则很丰富,但它并不严密。

就算是如今最严密、最丰富的游戏,其严密和复杂程度,都难以企及真实宇宙的万分之一。

因为我们不是上帝,我们制定不出另一套如此严密又丰富的规则,所以就只好将现实生活的规则一点点复刻到元宇宙里。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制定一条最最重要的规则——绝不能留下痕迹。

也就是说,不留下任何我们存在的证据。

好吧,也许会留下一些线索,比如,创造另一些圣人,让他们去写另一本《圣经》?

于是,当人类完成这一切之后,元宇宙概念不可避免的会碰到那个终极问题——

我们从哪里来?

以及伴随而来的一系列问题——

我们是被创造的吗?

我们也生活在元宇宙吗?

元宇宙的“人”会问他们从哪来吗?

元宇宙的“人”会创造元宇宙吗?

元宇宙的“人”会炒元宇宙概念股吗?

那为什么要说元宇宙这个概念很无聊呢?

词儿是个新词儿,但它的概念恐怕比智能手机都要古老,早已被无数人提及了,光是看看这些脍炙人口的科幻电影和小说就可见一斑——

《十三度凶间》 (1999年) 导演:约瑟夫·鲁斯纳克

《黑客帝国》 (1999年) 导演:沃卓斯基兄弟

《雪崩》(1992年)作者:尼尔·斯蒂芬森

《银河系漫游指南》(1979年) 作者:道格拉斯·亚当斯

《神经漫游者》(1984年) 作者:威廉·吉布森

《安德的游戏》(1985年) 作者:奥森·斯科特·卡德

至于游戏和动漫中,就更屡见不鲜了。

总之就是,早在元宇宙这个词儿出现之前,它的概念已经被玩透了。

这些脑洞大开的科幻作品,是有趣那一档的。

而自从扎克伯格将Facebook改名Meta后,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开始讨论元宇宙,这是它无聊的地方。

一拨人问,元宇宙是个啥?

另一拨人说,我也不知道,最近可火了。

最后一拨人自以为很懂的讲出一堆不得要领的东西来。

自媒体们纷纷抓紧洗稿,微博上热搜不断,股市里概念股暴涨,我也随大流小小参与了一下,也像其他人那样研究起元宇宙的股票,现在也正在拿着元宇宙做文章,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

所以你看,什么东西一旦跟钱沾上边,立马就俗不可耐了。

而这时,创造我们这个元宇宙的上帝(也许只是一个秃顶的颓废中年程序员),看着人类如火如荼的发展着元宇宙,“他”笑了,点上一根烟,接着自言自语一句:

小兔崽子们,老子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