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注册制改革对原主板上市公司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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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沪深北三个交易所亦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主要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上述举措标志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正式启动。证监会称,本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主板。改革计划将试点注册制中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复制推广至主板。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包含的制度规则达数十个之多。整体而言,本次改革最显著变化的是沪深主板IPO也将实行注册制,拟在上述板块上市的公司对此应保持高度关注。而本次调整涉及的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交易、退市等方面制度安排,对已上市的主板公司也有较大影响。以下我们看看,本轮注册制改革对原主板上市公司有哪些主要影响。


01 再融资方面

主要规则:

 

(一)发行条件调整

主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精简优化。主要包括:

注:下划线标识修订的内容,下同。

 

(二)发行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易程序向主板推广,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事项: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注:深交所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

 

(三)发行审核注册流程

本次改革后,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审核流程调整为:


02 并购重组方面

主要规则:

(一)调整重组认定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增加“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金额要求。

 

(二)发行底价调整

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

(三)重组审核注册流程

本次改革后,上市公司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四)明确主板重组上市标的资产业绩条件

(五)调整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

起算时点调整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并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限届满后,仍存在尚未完结的重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继续履行督导职责。

 
03   股份变动

主要规则:
 

 规范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者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权益变动披露要求,要求在权益变动文件中予以穿透披露:

 注:深交所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


04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主要规则:

 

(一)调整沪主板风险警示板异常波动标准

 

(二)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的交易信息披露

 注:深交所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

 

(三)统一无价格涨跌幅股票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要求
 


05 退市

(一)增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相关适用安排

区分2020年度前及2020年度之后终止上市的适用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9.5.2 上市公司涉及第9.5.1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已实际触及第9.5.3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者导致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营业收入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

9.5.3 本节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已实际触及的情形,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第4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二)连续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第3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三)连续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第3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四)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3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注:深交所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
 

(二)沪主板调整主动退市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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