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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董事长这次被马明海同学彻底害惨了,马明海即使在被相关机关查出涉嫌内幕交易后,还是在忙着做短线交易,怎么就熬不住呢,这下可有的后悔了。



最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罪标准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二、法条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条文解读



第一款是关于个人犯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罚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必须符合下列构成要件:



  第一,主体符合本款的规定。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由于证券、期货交易的差异,二者所指向的内幕信息和知情人员也有所不同。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包括该条第一款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千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具有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