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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20:56

银行

2016-02-11 21:16

再读!

2016-02-07 17:12

先转慢慢看

2016-02-03 21:15

银行百年启示录

2016-02-02 21:05

2016-02-02 20:06

成功银行相同的成功经验即稳健经营。历史不断告诉我们,在基业常青银行俱乐部成员中,大部分其实并不是百米赛的高手,却是耐力和稳定性极好的马拉松健将。网页链接 

过度扩张往往欲速而不达。保守稳健是传统银行的一贯形

2015-11-23 13:36

@我爱蛋炒饭1

雪球里,没人看得懂银行报表。包括作者,也其时看不懂。

只谈看得的没有用,还有庞大的表外资产,

说老实话,这里谁都看不懂

以过去连续曝光的低质量信托产品为例,这些不进表的,他们过去曝光的来看,质量并不是太好,而象这种低质量的信托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

比如,我们看见了中诚信托违约事件,最后都是银行兜底,象这些都是不进表的,这一类都是银行表外资产,

这些表外资产,你们根本就在三张报表找不到的,你们拿着负债表去看银行,没用的

请问,这里号称能看懂银行报表的,有几个真正的看得明白?

我告诉你们,雪球里没有一个人有看懂银行的水平。包括我!

不要说我们看不懂银行,恐怕连大部资深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见得有能力看懂

2014-12-16 19:17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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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表外资产
银行表外资产即表外业务,这是银行业的术语。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的,不形成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通常表内业务是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其中一部分还有可能转换为银行的实有资产和实有负债。 这里的“表”指的是资产负债表。因此,表内业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比如银行的存款、贷款等业务。

中文名:银行表外资产
概括:表外业务
介绍:是银行业的术语
分类:包括担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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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外业务

说明
首先要搞清楚这个表外业务是怎么一回事。表外业务是没有资金风险的资金流动,银行除承担担保责任时外,只收取手续费,不代垫资金,不承担风险。以委托贷款为例,银行只是受托为委托人划付资金,同时将有关信息登记在表外。对于银行要承担风险的业务,以及存在或有事项时,则应在表内核算。如银行为客户办理贴现又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表外业务则是指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分类包括担保、承诺、金融衍生交易三类业务。

担保类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承诺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如何区分表内表外业务呢?

就是要首先了解该项业务的实质,分析银行是否对其承担风险,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具体业务

具体包括联合贷款、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信托资产、委托管理资产、委托贷款以及资产证券化等。

联合贷款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动员其他资金捆绑式贷款,世界银行起到信用支持的作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间接银团贷款指的是牵头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借款人发放或承诺发放贷款,然后牵头行再通过将部分已经发放的贷款或承诺发放的贷款分别转让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的方式安排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发放贷款,由牵头行和受让贷款的银行共同组成银团,并由同时作为代理行的牵头行负责贷款管理的银团贷款,有时又称参与型的银团贷款。

信托资产(trust asset)是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要求,由受托人受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客户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证券化、金融市场一体化不断发展,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各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资产业务所占比重及赢利空间不断缩小。随着表外业务市场的迅速发展,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案件也不断出现,涉案规模不断扩张。因此,其信息的披露也越来越被监管当局、投资者、管理者所重视。 与国际同业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范围相对狭窄,业务量较小,入关后将面临与众多强大对手争夺国内表外业务市场的严峻形势,国内各商业银行需要在短时间内加大力度,迅速拓展表外业务

2015-11-23 12:04

10万亿银行非标融资或回表 房地产或迎致命打击
网页链接
2014年05月16日 06:42

由于银行非标融资主要输血对象是包括房地产业在内的限制类行业,这对于处于风声鹤唳中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会不会是一次致命打击。  地产输血管遭掐 10万亿非标风险或将“回表”

  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行情 专区)”的监管,已经完成了外围的清扫,即将进入给予关键一击的时候。

  5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独家获悉,日前监管层正在就银行间的非标准化债权(非标)业务重点关注,而接下来其或将对非标类业务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在前述对非标业务的关注中,监管层或将要求银行在相关业务操作中需遵循真实性原则,反映交易本质;与此同时,对表内外的非标根据其“实际风险承担”抵扣、计提相应的资本金和拨备。

  该政策导向或将成为去年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今年11号文(《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延续。

  这也意味着,银行主导的非标活动的将受到进一步限制。据《债券》杂志文章援引市场机构的预计,去年底非标资产总规模或在10万亿左右。

  由于银行非标融资主要输血对象是包括房地产(行情 专区)业在内的限制类行业,其监管升级或将进一步拉升房企融资成本和难度,这对于处于风声鹤唳中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会不会是一次致命打击。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企业评级董事王颖就认为,中国房地产行业在金融机构非标业务整体收紧的状态下,影响最大的将是中小型房企,而这也是近期房地产风险事件暴露的重灾区。

  另一方面,近期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在非标业务中扮演“过桥”角色的通道类机构,也频繁受到来自监管层的发文约束。

  围绕着非标业务的相关风险,一条涉及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保险(行情 专区)公司的跨业监管链正在浮出水面。

  非标或“回表”

  与此前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8号文及传闻针对同业业务的“9号文(《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不同,前述监管导向或将直指非标业务本身。

  “目前监管层对非标资产的潜在风险十分重视。”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坦言,“之前已经对农字头的银行发了文(11号文),近期很可能会针对这块再出新政策。”

  据该人士介绍,监管层接下来或将对银行非标业务相关要求之一,即是要求银行遵循真实性原则,反映交易本质,并在会计核算中加强规范化操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反映交易本质、规范会计核算将对此前同业买入返售及后来的“委托定向投资”等非标业务构成直接影响。而在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上,现有模式通常存在一定“瑕疵”。

  例如在同业买入返售业务中,非标持有行可通过卖出回购等方式将资产腾挪至表外,而此前网传版本的9号文亦规定,“正回购方不得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但后来预期中的“9号文”却始终难产,该预期亦未能落地。

  而在去年第四季度兴起的“委托定向投资(委托方A银行将资金存放于受托方B银行,同时B银行按A银行的指令,定向投资于A指定的信托受益权等非标资产)”模式下,该笔委托投资本应反映在A银行的表内的投资项下。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A银行的该笔委托投资并未体现在该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而规避了A银行在该笔投资中的风险资产占用和拨备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若针对前述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做明晰化规范要求,其监管套利的空间也将随之收窄。

  “体现真实性原则,规范核算可能将针对同业中的会计问题予以修正,让风险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分析,“这样一来表外风险将重新回归表内,资产风险也将真实可见。”

  资本金再约束?

  新的监管导向,或将给从事非标业务银行的风险资产占用带来变化。据前述消息人士透露,监管层或将要求银行对表内外的非标资产,根据其“实际风险承担”占用、计提相应的风险资产和拨备。

  事实上,银行通过理财及同业资金开展非标业务的原因之一,除了规避信贷额度管制外,节省风险资产额度占用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例如以同业买入返受模式下,银行的风险资产额度占用可从100%降至25%。

  “有的银行本身是对非标计提拨备的,再加上之前传有‘9号文’,所以许多银行都做了准备。”民生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一位金融市场人士指出,“重新占用风险资产额度的影响可能更多,因为涉及到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

  在该人士看来,监管层若以提高风险资产额度占用为缰绳对非标业务“捆束”,当前银行间的非标资产扩张现状则难于维续。

  “占用风险资产从金融伦理上说得过去,但还要看最后具体如何来规定。”前述民生银行人士分析称,“这其中可能会有一个平衡,因为让所有的非标都占100%风险资产的可操作性也不大。”

  而在该人士看来,监管层若一刀切的强制要求非标抵扣风险资产,可能将减缓表外融资增速,进而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

  “监管层也需要综合很多因素,如果影响太大,非标的增速就会慢下来。”该人士坦言,“像一些没法走贷款的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如果表外业务受限,它的再融资成本和难度也将抬升,相应风险也可能暴露。”

  亦有业内人士指出,非标占用风险资产之后,将会加快银行的资本金消耗。

  “对于银行来说,如果暂时不想把杠杆和盈利水平降下来,就要寻找新的资本补充工具。”兴业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的一位同业业务人士表示,“非标如果开始占风险资产,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受到冲击。”

  “影子”监管链浮现

  按照国务院去年底下发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分类,非标业务或属于国内影子银行中的组成部分。

  “影子银行包括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107号文指出,“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

  除银行外,在非标业务中常扮演通道角色的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等非银机构,也在承受来自其对口监管部门的发文约束。

  今年2月12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将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非标通道的合作银行的准入门槛提升至总资产500亿元,该通知亦要求券商对融资方和项目的各项情况认真尽调,并对国家宏观调控限制行业审慎投资。

  基金子公司也在通道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上月,证监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基金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时需建立合作方遴选机制,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无独有偶,对于信托公司,银监会亦在日前下发的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信托公司对通道业务中的风险权责归属进行明确。此外,99号文还针对信托公司的主动业务中的非标资金池业务进行了叫停。

  保监机构似乎也并不想在这场围猎非标的监管棋局中缺席。今年2月19日,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表示,保监会将对险资投资非标类资产推出一些监管措施;5月7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险资的信托投资作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前述通道机构从事非标业务的监管政策中,监管文件要求多以“强化合作方筛选”及“明确风险权责”为主要内容,这或意味着,非标业务的风险归属和监管重点或仍集中在银行系统。

  “无论是资金还是项目,大多数时候还是来自银行,这和银行庞大的体量和占据渠道优势有关。”北京一位信托经理坦言。

  而在今年年初,银监会已下发《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11号文,着手对非标业务展开治理。

  随着银行非标业务监管的再升级,这条围绕着影子银行风险,涉及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五类金融机构的的跨业监管链已渐渐浮出水面。

2015-11-23 11:12

银行非标业务和监管政策汇总
一、非标资产简介

非标资产的全名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标准化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均是在一种相对明确、规范与公平的机制保护下进行的投融资过程,非标产品则是绕过银行或债券审批管理部门,通过某个非标准化的载体(如信托计划等),从而将投融资双方衔接起来。

在去年3月份银监会出台的“8号文”中,指出当前非标资产的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一直以来,银监会对银行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监管,75%的存贷比红线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规模。

另外,银监会在银行信贷资产的投资领域上也有所限制,例如限制银行贷款投向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矿产企业等产能过剩行业。

因此,在寻求监管套利的动力之下,银行找到了一种新的放贷形式——投资非标资产——来规避银监管。

从投资非标资产的主体——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投资非标资产这种监管套利的行为能够为其带来诸多好处。

一方面,与普通贷款相比,通过投资非标资产为实体经济提供“贷款”业务的收益率相对偏高,能够为银行创造更高的效益;

另一方面,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会计科目中体现,银行在做大非标资产规模的同时不需要考虑存贷比限制;

通过同业业务投资非标则因属于同业资产,仅需计提20%的风险权重,在银行会计科目中主要体现在买入返售资产以及应收款项投资项下。因此,在过去几年内,银行非标业务实现了快速扩张。
  
二、银行投资非标资产的方式与监管环境

1、商业银行投资非标的方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非标资产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各类短期理财产品获得资金,将该部分资金集中起来,投向企业贷款、同业贷款、贴现票据、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工具或者直接进入银行资金池,通过对接单一类信托、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子公司等各类通道业务,利用信托受益权等形式与非标资产对接,从而达到为实体经济“放贷”的目的。

在银行会计科目上的体现形式上,银行则通常只把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记入资产负债表,而不正式承担信用风险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则记在表外代客理财科目中。

银行非保本理财业务在过去几年内迅速壮大,由此银行理财资金的一半以上均会记入资产负债表外,也就是说银行表外业务中隐藏了大量非标资产。

对于银行来说,表外非标一方面不需耗用银行资本金,不用做资金拨备计提;另一方面来说,实为“放贷”的非标资产不计入银行贷款,有效地回避了银监会的贷款限制监管和75%存贷比红线限制。 

“8号文”出台监管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

为了规范银行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控制表外融资规模,2013年3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简称“8号文”)对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尤其是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进行了监管限制。

“8号文”要求理财产品均须与其所投资产一一对应,对于之前达不到一一对应要求的非标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于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另外,文件还对商业银行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规模进行了限制,文中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出于政策监管,银行资金池业务受到影响,而且银行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业务有所减少,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其中非标债权类产品达2.99万亿,占比约42.1%;

而在“8号文”出台后,截至2013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9.08万亿,其中非标债权类产品达2.78万亿,占比30.6%,占比下降了超过10%。

从数据上看,银行理财规模虽仍有所扩张,但结构上已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

二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非标资产。

“8号文”出台前,已有部分银行通过自营资金投资非标,“8号文”出台后,由于银行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受限,多家银行为躲过监管,开始利用自营资金投资非标资产:通过互买、腾挪等方式将非标资产转移至自营投资之下,在会计科目上则反映在银行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应收款项投资项下,从而使得银行表内非标资产规模也得到迅速扩张。 

三是通过同业业务投资非标资产。
  
银行同业业务,指商业银行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和同业资产买卖回购(包括信托受益权)、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其中信托受益权和票据类业务是同业业务中的最大块头。

这些同业业务中的大部分,以买入返售资产的形式,记入返售科目。

银行同业业务投资的非标资产,由于属于同业资产,按照规定仅需计提20%(3个月内)或25%(3个月外)的风险权重,而传统信贷的风险权重为100%,信托风险权重最高甚至可达150%,因此同业资产如此低的风险权重,可以美化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降低银行的拨备率,放大信贷杠杆。

银监会在某次季度会议上指出,同业业务中的买入返售资产近年来出现快速增长,其中超常增长部分主要集中在信托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和他行理财产品上。

也就是说,银行同业业务之下亦隐藏了大量的非标资产。在过去几年内,银行同业业务扩张迅速,据央行发布的201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显示,2009年初至201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资产从6.21万亿元增加到21.47万亿元,增长246%,是同期总资产和贷款增幅的1.79倍和1.73倍;

同业负债从5.32万亿元增加到17.87万亿元,增长236%,是同期总负债和存款增幅的1.74倍和1.87倍。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存量买入返售非标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为兴业、平安、民生、华夏和招商(均超过1000亿),而应收款项投资非标规模最大为浦发、兴业、中信、光大、招商和平安(均超过1800亿),两者合计,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依次为兴业、浦发、平安、招商、中信、光大、民生和华夏,兴业银行已然成为“同业之王”。

“127号文”出台阻截银行同业业务:

2014年5月,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简称“127号文”),对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提出明确要求,并且对买入返售和非标业务作出限制。

同时,银监会亦对外发布了“127号文”的配套文件《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简称“140号文”)。

根据“127号文”的要求,此前银行“买入返售”及“同业投资”项下非标业务均遭到来自监管层的不同程度约束,这也预示着,我国万亿级的金融机构同业盛宴或将走入拐点。

“127号文”明确了同业非标业务的属性认定和会计处理:规定同业买入返售下的资产必须为标准化资产,以往的同业非标资产将放入新科目“同业投资”来处理,投资非标资产也将由“应收款项类投资”而转入“同业投资”科目,且两者均须根据基础资产而不是交易对手来进行拨备和资本的计提,这将直接和**限制了银行通过同业非标业务来进行资本套利。

另外,127号文和140号文还同时对同业授信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银行对同业业务建立专营机制,将分支机构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由总部实行自上而下的严格授权管理。

此外第三方隐性担保也被明确禁止,这些都将**限制同业非标业务的扩张冲动。另外,文件还对非银同业业务和各类资管理财产品做了同等程度监管,理财非标业务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2、近几年来非标相关监管政策一览
查看原图
表1 非标业务监管进程

三、非标扩张中的潜在风险

1、非标资产的融资方:多为地产开发商、地方融资平台 

当前,商业银行大量投资非标资产的背后是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等对资金的迫切需求。

与普通贷款相比较,非标资产由于存在通道费用、过桥费用等的层层加码,企业通过非标资产融资的成本往往较高,因此能够通过非标实现融资的企业多半是毛利较高的行业或者是对利率不敏感的领域。

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在中央严控楼市的大环境下,通过银行贷款拿钱已不现实,只能转而寻找其他融资渠道。

而对于毛利超过30%的地产开发行业,非标资产10%-14%的融资成本不在话下,非标资产已成为地产开发商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而言,2009年我国政府推出的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方案**激发了各地的投资热情,地方政府近乎冲动性的启动了一系列投资项目(多为周期长、回报率低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而当面临2010年信贷政策全面收紧时,地方政府措手不及,GDP至上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良好,必须保证项目的继续进行,因此不得不将一部分融资需求转嫁给非标,利用城投公司等地方融资平台,以非标融资的方式变相获得银行贷款。

在这种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出现爆发性的增长。根据银监会透露的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经接近10万亿。

2、非标快速扩张过程中的风险 

首先,非标融资方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由于非标资产多投资于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行业,随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以及中央严控下的地产行业逐渐下行,这其中的风险将会成为不定时炸弹,随着非标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未来一旦出现信用违约事件,将会对实体经济以及金融体系造成沉重打击。

而且银行作为非标资产的投资主体,对于非标的最终投向不做深入尽职调查,缺乏专业有效的风险控制,也会成为非标投资风险控制的隐患。

其次,通常来说,一个典型的非标业务往往至少需要涉及到两家银行与一家信托,银行非标业务涉及主体太多、业务链条太长,若考虑这其中的同业业务则更为复杂,因此一旦出现违约风险,最终的风险承担主体是极为不明确的,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极为不利。

第三,银行投资非标业务运用了期限错配和杠杆放大效应,容易触发系统性风险。

银行通过发行短期的理财产品,或者借入短期的同业资金,以滚动发行的形式,投入到期限较长的非标资产,从而获得短期资金和长期投资之间较高的利息差。

而且,银行通过同业业务投资非标的部分由于属于同业资产,风险权重仅为25%,相当于同业资产的同业经济资本占用仅为25%,远低于传统信贷的100%,并且不计提风险拨备、不占用授信规模,由此便能放大信贷杠杆,而往往杠杆的放大在放大银行利润的同时,也放大了金融的风险。

随着非标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银行在理财产品市场、同业市场中所需要滚动续接的资金规模也迅速膨胀,当上游提供的流动性缩量时,在杠杆的放大作用下,极易发生系统性风险。

以同业资金为例,中小银行较为激进,对同业资金的依赖性逐渐加大,而资金的拆出方主要是全国性大银行,一旦后者发生转变,比如暂停同业拆借,将导致中小银行的资金需求一时间难以对接,容易触发系统性风险。例如2013年6月份的“钱荒”便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2013年6月份国内银行业“钱荒”的产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非标业务迅速膨胀,期限错配严重,杠杆较大,从而使得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的变化十分敏感。

每年的年中是银行的季节性考核期,而通常在这个阶段央行都会“放水”,所以按照往年经验,商业银行预计央行会放水,便没有提前准备充足的流动性资金。

而2013年年中央行“拒绝放水”,导致商业银行措手不及,流动性开始紧张,为了及时兑付理财产品或是同业业务的短期融资,整个银行界都需要流动性资金,出现了争夺资金的激烈战况,从而上演了“钱荒”事件。

四、我们的研判

自去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出台政策规范银行表外及表内非标融资行为,以防范其中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则通过各种创新方式在其中寻找着监管套利,但随着监管政策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银行通过各种方式投资非标之路将会更加艰难。

投中研究院分析认为,未来银行投资非标的监管套利终将结束:非标资产的主要投向领域(地方融资平台与房地产行业)决定了银行在此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过于集中,而作为发挥政府职能的银行,其风险分散则依赖于银监会等监管层的政策约束,某些行业在银行体系中过于集中的债权资产最终是要进行清算的。

但是,随着未来中国城镇化进程的继续推进,地方政府仍有较大的融资需求,如何在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同时分散风险,这是监管层需要认真考虑的。

在今年5月份颁布的“127号文”中提到:“金融机构在规范发展同业业务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新规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和参与同业存单等标准化业务。

但就目前来说,通过资产证券化来替代非标业务仍存在很多困难,非标转标之路依然是任重道远,相信未来监管层将会推出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进行,非标未来之路将如何去走,这需要我们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