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回复@nosong:嗯,如果他们商品销售额比例快速增加,同时又是包销的形式,而拉手网的整个物流过程涉入太深,甚至对售后仍负有一定责任的话,其作为代理这个概念就说不过去了。说明拉手网在招股书中对其业务的阐述并未讲得很清楚!//@nosong:回复@hotashang:据我了解,拉手的包销比例虽然略小于承销的比例,但拉手的路演数据说,他们商品的销售额所占比例是在快速增加的,因此他们需要在财报里面分拆出两条线来做吧。现在仅用代理这一条线应该是行不通的。
引用:
2011-11-10 10:59
1.有关拉手网自建物流的问题
目前招股书上拉手网提到其定位是代理,其收入以从用户获得的款项与支付给商户的净值确认收入。
但在招股书第111页的“物流”部分,拉手网提到自2011年3月,拉手网开始为其网站上销售的产品提供物流服务,而且其还发展一个物流管理系统并涉及采购、存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