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集团同日两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计16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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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8月4日,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同日两度被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约为66.55万元、98.53万元,案号分别为(2022)吉0193执1412号 、(2022)吉0193执1411号。

  龙翔集团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田成,注册资本约66.0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控股公司服务;实业、创业投资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城镇化项目开发等。该公司由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约84.41%,吉林省信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约15.59%。目前,该公司有54对外投资企业。

  据企查查,龙翔集团涉及司法案件56起,共53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2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约为1.33亿元,共38条裁判文书,共89条开庭公告。

  (责编: 刘治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