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同日两次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计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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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4月18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新增两则成为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共计28.8万元。

  据企查查,一则案件案号为(2022)豫0811执899号,执行法院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约19.03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另一则案件案号为(2022)豫0811执895号,执行法院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约9.76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风神股份成立于1998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锋,注册资本约7.3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轮胎、橡胶制品、轮胎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持股57.37%。该公司有2家对外投资企业存续,为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企查查显示,风神股份曾涉司法案件193起,47.67%的案件身份为被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此外,该公司有3条行政处罚记录,1条环保处罚记录。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