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量联行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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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3月17日,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量联行)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3.5万元。该案案号为(2022)京0105执10873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仲量联行成立于1995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毅青,注册资本约504.42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机动车停车服务等。该公司由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该公司有4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珠海华发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企查查显示,仲量联行有6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586.89万元,2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35.5万元。此外,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218起,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刘治颖)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