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和杜旭成被广州南沙区法院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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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 3月8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被限制消费,关联对象为杜旭成,案号为(2021)粤0115执3240号。

  该限制消费令显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东莞市翰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宜华生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宜华生活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宜华生活及法定代表人杜旭成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共包括九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宜华生活成立于2001年5月31日,注册资本约14.8亿元,法人代表为杜旭成,经营范围包括:软体家具、一体化橱柜衣柜、家纺产品等。目前,其大股东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02%。后者大股东为刘绍喜,持股56%。

(责编:吴文婷)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