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印尼DMO政策对子公司产品出口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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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 邓如菲3月4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受印尼DMO政策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2月8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关于对2021年19号关于出口政策和规定的商务部部长级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法案》,从2月15日起,所有毛棕榈油及其衍生产品的出口商都需要遵守国内市场义务(DomesticMarketObligation,简称“DMO”)。

  赞宇科技子公司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库达”),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北部保税区,专业从事油脂化工产品的生产,主要产品为氢化棕榈硬脂、棕榈蜡等,产品远销美国、德国、土耳其中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印尼政府DMO政策实施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对杜库达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赞宇科技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按照印度尼西亚商务部出口政策,积极申请出口许可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出口。2、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在不影响客户运营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交货期。3、调整杜库达生产计划,合理有序安排生产。

  赞宇科技成立于2000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方银军,注册资本为4.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轻纺产品、洗涤用品、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55%。该公司有20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等。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