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集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499.15万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乐居财经讯 刘治颖2月9日,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499.15万元。该案案号为(2022)吉01执102号,立案日期2022年2月7日。

  龙翔集团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布和,注册资本约66.0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控股公司服务;实业、创业投资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城镇化项目开发等。该公司由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约84.41%,吉林省信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约15.59%。该公司有53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

  据乐居财经查阅,龙翔集团有8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8019.66万元,曾涉司法案件52起,案由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