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为(2021)冀1002执1187号,执行标的为34750元,立案日期为2021-11-11,所属案件为付智与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
案号为(2021)冀1002执1204号,执行标的为34750元,立案日期为2021-11-11;
案号为(2021)冀1002执1182号,执行标的为34750元,立案日期为2021-11-08,所属案件为李金玉与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
据悉, 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2-26,法定代表人为郑洪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查询等。公司大股东为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0%,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鸿坤集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鸿坤集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北京鸿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7%,北京鸿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香港鸿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企查查显示,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5起;共11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条裁判文书;共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10.43万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