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集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448.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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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10月19日,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448.41万元。该案案号为(2021)吉01执1275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龙翔集团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66.0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占方,经营范围包括控股公司服务;实业、创业投资及管理等。该公司由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约84.41%,吉林省信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约15.59%。该公司有52家对外投资企业,持股100%的企业有22家。

  龙翔集团曾涉司法案件45起,88.64%的案件身份为被告,6.82%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刘治颖)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