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团:获得1.17亿港元定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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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 陈晨 3月23日,力高集团(01622.HK)发布公告称,今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本金总额为1.17亿港元为期36个月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

  此外,根据融资协议,出现以下情况则视为违约事件,包括:黄若青先生及黄若虹先生共同并无或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最少51%的实益股权权益(附带最少51%投票权),或并无或不再对公司维持管理控制权;此外,黄若青先生不是或不再担任总裁兼董事会执行董事,即触发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发生违约事件时及发生违约事件后持续期间的任何时间,贷款人可通知力高集团,宣布融资协议项下未偿还款项连同应计利息即时到期并须应要求归还;或就交易之抵押品行使其于财务文件项下行使任何或所有其权利、补偿方案、权力或酌情权。

  于本公告日期,黄若虹先生及黄若青先生共同于合共2,334,276,000股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5.72%。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