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修正业绩报告 杨子新材被深交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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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 王彦杰9月25日,乐居财经获悉,苏州杨子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子新材)受到行政处罚,缘由系扬子新材未在规定时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杨子新材提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共同接受处分的包括董事长胡卫林、王功虎,副总经理秦玮。

  乐居财经查阅获悉,2020年1月21日,扬子新材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400万元至580万元; 2020年6月30日,扬子新材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扬子新材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31,762万元。扬子新材业绩预告中预计净利润与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金额为-32,162万元,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扬子新材未在规定时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