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管道破裂漏水致商铺受损 蓝光嘉宝服务被判赔偿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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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 李兰 6月23日,乐居财经获悉,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嘉宝服务)新增裁判文书1份,该案原告为侯女士,被告为蓝光嘉宝服务,案由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起因为“蓝光·COCO蜜城”6栋的消防管道破裂,随后侯女士所有的案涉商铺出现漏水、积水等状况,给其房屋造成了损失,候女士提起上诉,一审判决驳回了侯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20元,由侯女士承担。侯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本案二审认为,根据蓝光嘉宝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该公司作为案涉商铺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对其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管道、上下水管、共用设备设施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因消防管道破裂漏水导致侯淑琴的商铺受损,蓝光嘉宝公司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对该共用设备设施尽到维护和管理义务,应当对侯淑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发生本次漏水事件前,侯女士与案外人邹砚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2017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因2017年8月底商铺漏水,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直至2018年5月10日,侯女士与案外人刘某另行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此期间因维修设备导致该房屋空置无法按原租赁合同收取可预期的收益,由此造成侯女士的租金损失,可参照中断履行的租赁合同的约定计算,即12600元/月×8个月+(12600元/月÷30天)×10天=105000元。

  此外,一审案件受理费3920元,由侯女士负担1200元,由蓝光嘉宝公司负担27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20元,由侯女士负担1200元,由蓝光嘉宝公司负担2720元。

  据悉,蓝光嘉宝服务涉法律诉讼826起,其中司法案件为299起,历史被执行人8次。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所涉民事案件中服务合同纠纷较多。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