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股民维权成功,没参与的股民仍可报名,时效只剩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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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孔聪律师团队为股民代理的工大高新600701(已退市,但不影响维权)维权案陆续收到赔偿的股票(后续将收到现金赔偿的部分),此前已有股民胜诉的生效判决。我们另外还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在2016.5.9到2018.7.23之间曾买入工大高新600701股票,且在2018.7.23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诉讼时效只剩最后2个月,报名请抓紧时间!

回顾本案,2020年10月24日,工大高新600701公告称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工大高新董事长张大成自2005年6月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同时任职工大集团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之间构成关联方。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工大高新累计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10.16亿元,形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6亿元。

二、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共计18笔,金额累计达63.1亿元(其中对关联方提供担保17笔,金额62.3亿元)。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

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工大高新涉及28笔诉讼和仲裁,累计金额达20.35亿元。

四、未及时披露基本账户被冻结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工大高新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账号为2300×××3460基本账户内的存款1.03亿元。暂停支付该1.03亿元存款的期限为12月(从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

五、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2018年1月26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向汉柏科技下达了《股权查封告知书》,冻结工大高新持有汉柏科技100%的股份。2018年3月26日、5月14日、5月16日,工大高新所持红博会展100%股权、红博物产64.22%股权、龙丹利民100%股权先后被冻结。

六、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清偿情况

截至2018年7月1日,工大高新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共16笔,合计金额13.46亿元。截至2017年10月25日,逾期负债金额累计达到4.45亿元,首次超过2016年度经审计资产(42.11亿元)的10%。

七、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工大高新2016年年报中未确认红博商贸城应支付给省七建工程款2.91亿元、延期付款的利息及仲裁费0.98亿元。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公司2016年净利润0.98亿元,导致公司2016年净利润降低至-0.61亿元。其中,减少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63亿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14亿元的450%。工大高新2017年年报中对被工大集团占用的资金未入账。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公司2017年净利润0.52亿元,导致公司2017年净利润降低至0.78亿元。其中,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52亿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亿元的40.94%。

据此,证监局对工大高新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对张大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姚永发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梅、吕莹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索赔。孔聪律师团队多年来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成功获赔案例。此前早已代理多批次工大高新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陆续收到各批次案件的胜诉判决和赔偿。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不用先交律师费,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