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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舜天(SH600287)$ 江苏舜天12年财务造假,难逃股民索赔

近日,江苏舜天发布公告,证监会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江苏舜天因连续多年涉及“专网通信”窝案,被处于人民币1000万的罚款。然而,该事件并未“尘埃落定”,股民的索赔诉讼可能接踵而至。

连续12年财务造假

证监会查明,江苏舜天自2009年起参与了由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该业务涉及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均由隋某力方人员控制,且存在上下游企业均由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

在2009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中,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93.9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9.34亿元。这些虚增数据在不同年份占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不同,部分年份虚增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110.51%。

由于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舜天股票被交易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俗称的“戴帽”。这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采取的一种监管措施。昨日是江苏舜天“戴帽”首日,江苏舜天以ST舜天的“面目”迎来了市场审判,该日ST舜天一字跌停,收于3.42元。

涉“专网通信”窝案、难逃股民索赔

“专网通信”窝案始发于2021年,涉及上海电气宏达新材瑞斯康达泽达易盛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即便如此,江苏舜天也堪称其中“最亮的仔”。

相比其他参与者,江苏舜天可以称之为“专网通信”模式的老牌参与者,该公司自2009年起即开始以“自循环”业务模式虚增营收及利润,持续至2021年案发,财务造假时间跨度长达12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百亿,触目惊心。

基于监管部门已认定的违规事实,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江苏舜天且截至2021年8月17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江苏舜天及相关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

目前我们已接受部分投资者的委托,将在近期提起诉讼。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有股票索赔需求的投资者,可在“索赔吧”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