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面临新处罚,新增索赔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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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退(SZ300297)$ 将再收罚单,散户是真的苦。

此前,蓝盾股份即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随后引发了投资者诉讼,我们的起诉对象包括时任审计机构。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前情回顾

前次蓝盾股份被起诉,源于其子公司中经电商财务造假。

根据证监会前次查明的事实,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虚增利润,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投资者诉讼已被法院受理。由于前次诉讼涉及的是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造假,因此我们主张的索赔条件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蓝盾股份且截至2021年12月29日持股。

前案尚未审结,蓝盾股份再添造假

2024年1月31日,退市后的蓝盾股份再发公告,该公司再次面临行政处罚。该公告显示,蓝盾股份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均存在财务造假,由此导致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蓝盾退的“财技”表演如下:

1. 2022年上半年,蓝盾退及其子公司对7 笔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多计1,364.25 万元;

2.2022年上半年,蓝盾退通过虚构 与 5 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签收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1,165.74 万元、扣除成本 1,046.40 万元后,虚增利润 119.34 万元;

3.2022年下半年,蓝盾退全资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 2 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产品签收单及结算单等方式,虚构营业收入 273.31 万元,扣除成本 32.13 万元后,虚增利润 241.18 万元

基于证监会查明的上述事实,我们认为,2022年8月30日之后买入该股票且截至退市持股的投资者,有权提起新一段的索赔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公号“索赔吧”办理。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