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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原文引用:针对“正邦转债”重整受理后转股及交易时间为什么会设置15日及30日的期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介绍,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让其有充分时间进行交易和转股,因此提议并延长“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和交易期限,否则公司将于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正邦转债”持有人不再享有交易及转股权利,并需依法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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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23:51

公告自相矛盾,假设转债立即到期要是遵守破产法,延长转股和交易期限岂不是违反破产法。

2023-05-30 23:29

为啥你的链接有用,我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