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意去下载了 广汇转债的’募集说明书‘,关于回售,相关内容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因为附加回售条款,针对的是募集资金使用目的发生变化的情况,我们这里不涉及,所以我们不用看。
单纯从回售这部分的条款来看, 可以知道:
1. 如果公司下调转股价,不管下调到多少,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这个条件就要重新开始计算一次,这样公司就可以通过稍微下调转股价的方式,给自己不回售提供理由。公司一旦这么做,就说明公司账上可能没有太多钱,其流动性不够支持支付回售要求的资金量,或者公司就是不想回售,尽量拖到2年以后的到期日。
2.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股价小于转股价 70%,这个条件本来现在是满足的。但是现在公司股票停牌了,所以,暂停计算回售(见最新公告)。 那么何时恢复计算回售条件?这个是个悬念。 当前公司满足退市标准情况下,监管应该会发摘牌的公告,公司如果无异议,15天后摘牌。摘牌之后,如果正常在新三板重新挂牌, 想必股价和可转债价格还会大幅下跌(恐慌盘+无承接)。 新三板挂牌,有价格,就应该算是满足继续计算回售条件。但是这里面,公司到底打算怎么认定就不好说了。
3. 目前对8月18日公司能够进行回售,应该说希望不大。 如果届时公司已经挂牌新三板,公司应该出公告,对回售这个部分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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