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那就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对等的付出(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种关系才能持久。没有对等的关系哪里来的长久的感情呢?
事故那就说事物自身的道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点是具体到法律条款的,文中没有提到是否为弟弟出钱,姐姐出力的合作模式,那就暂不讨论。但就提出共同分担费用来说,如果姐姐是个懂理的人,这是对姐姐独立人格的一种尊重,相反,不提就自己直接垫付才是从内心对姐姐的一种轻视而单方面的剥夺姐姐尽孝的权利;如果姐姐是个不懂理的人,那么这是对她的一种提醒,既我们对父母都用义务,并不因为那一方有钱另一方就可以不管。所以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那些说楼主自觉有点钱就这样做是一种自大,但要我说,自觉有钱就什么都包干才是一种自大,只会让小人亲,贤人远。
那些说楼主不懂人情世故的回复,你们的话又是否人情事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