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动迁会“改变你的生活”,只说说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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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整理了一些观点,有以前被拆迁的居民真实感受,也有拆迁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所见所思,为大家打开观察世界的另一面,因为在拆迁上,对于大多数普通阶层,肯定对你的人生观会有很多改变,也会颠覆你在学校寒窗苦读十几年的所接受的正统教育。

过去20年,至少350万上海市中心的居民,搬到城市外围。离开了,可能再也回不来。


毫无疑问,首先想到的是----钱!


但是就上海而言,一拆暴富的神话,终结了。

关于钱的问题

拆迁暴富的神话似乎永久停留在了2017年。

2017年,上海市完善了房屋征收补偿机制,今后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将按1:1配比,或者选择货币安置。所以导致后面,每个家庭能拿到的拆迁款大幅度减少。

一张房产证配置一套安置房,或者也可以选择货币安置,即合理的现金补偿,不再有1:N套拆迁房了。

说白了就是拆你一套房,给你一套大小相同的房子。

此前黄浦区老西门的拆迁户,21平老房子挂9个户口。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只能拿到400万,人均也仅有40几万。

有人说不可思议吧,黄金地段拆迁居然只拿到400w.

关于“钉子”的问题

以前组内顺口溜是,宁愿干十个公房,不愿碰一户私房。其实就上海而言,目前开展的项目签约率都很高效,主要是一拆暴富没神话,阳光查询公开化,征收事务所法律化。所以,你就是“钉”了,最后无非是异地安置的房源稍微好一点点。

所以,动迁组的、居民、调解员,互相打交道,互相都客气一点,实际一点。不管你火气再打也要克制,毕竟你这辈子可能是唯一的一次动迁,但对于动迁组的来说,只是他们动迁了上百户人家里的一户,没什么两样的。但一句良心话就总结一条,动迁组就是只要你签字搬家。至于其他问题他们一律不管。这点你必须牢记。若最后搞得不可收拾,法院来传票,那记得一定本人要去,在法庭上就诉苦别谈其他的,切记。

过去,很久以前,老羊听一个兄弟在成都路高架动迁小组的经历:其实动迁都是有成本核算的,所有动迁组人员的工资、奖金其实也来自项目。因此那个时候,是那个时候。现在呢?大家都是资本市场摸爬的,自然懂,事物是变化的,这个规律是永恒不变的。

比如说最后强拆,涉及到请施工队、设备和保安等等,这些费用要从总项目中扣除的。要知道,这个真实的世界,运行都是需要成本的。[大笑]

关于动迁差异的问题

市政动迁和政府征收的区别

政府征收就是一定要85%的居民同意,才能正式启动全部征收程序。市政动迁就没这条,它具有强制性的,签一户,走一户,到最后可以直接强迁、平房,再和被动迁人谈补偿事宜。因此具体问题要具体对待,不能看极少数自媒体文章,乱取义。

这是区别,但也有共性。

市区所有地块的补偿方案都有一个共性,现金补偿无法买到原动迁地周边的住房,动迁安置房大多都在外环以外。

关于人心的问题

邻里之间,在面对巨大共同利益的时候,往往人心战胜理性。比如说,到底怎么争取利益,去喊去叫。这时候“浪头”(表现出的勇气和魄力)最大的朋友,往往是第一个签字搬家的人。家里有矛盾是正常的,但千万不要搞到动迁组去,因为项目组都是有经验的人士,而且他们还有更有经验的经理、领导。光上海市过去20年就350万+被搬迁,想想看积累起来的各类案例,足够在清华北大开设人文学院了。

因此应牢记自己的原则:家庭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也能最大化。

所以,遇见真动迁了,家庭要派出能说会道有脑子的年轻人去初谈。年纪大的人反应不快,易吃亏,。另外人太老实人也不行。他们往往只会反复唠叨,:“如果不签字,伊拉就要叫法院强制执行,这哪能办啊?”家庭内年轻后浪请勇敢挺出来,事先多做功课,多参加街道的动迁政策讲解活动,多请教街道办调解员阿叔,自己闭门研究好政策,再想好怎么为人处事,观察邻居,与动迁组沟通。累吗?苦吗?想想,就算是高级人才年薪几十万,一趟动迁的效益,也够你奋斗好几年。所以请吃苦耐劳吧。

关于房子的问题

动迁异地安置房。经验总结是,房子先选好,回家研究好补偿协议协商确定后,最后去动迁组签字盖章。

理由呢?请看几年前,一位业内的汇总。

动迁是先选房后签字的,选房还要抓阄,而且是好的房源决对不足,造成动迁组会说,你选好了房,如果不签字就被别人拿去了,这么一说,大多数的人就是立马签字,其他什么都不管了。其实这里有个技巧:房子你选好了,只要电脑协议一旦打印出来了,房子就是给你留着了,动迁协议是不会让你带回家的,但你可以用手机把补偿协议一张张拍下来,然后拿回家慢慢研究。这时动迁人员会和你讲一大摞话,意思就是不签字房子就没了,其实你3个月后去签,也还是你的,没人拿的掉,前提就是要把补偿协议打印出来。当然如果人人这样做,就不会有那么多第一天就过85%了。

关于评估价格的问题

很多被动迁居民都认为,公告的评估价格太低了,甚至只有本区块市场价格的一半。这个原因,其实很简单啊,评估公司不是某某某出钱请的,而且本来达到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本身就是有点难度,因此有哪一个普通的动迁居民看到过具体的评估报告?那些不普通的居民就另外再说了啊。通常看见公示的只有一个评估均价,至于说基于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最高价是多少?也就不要计较了,所以这“三公”也就这样了。毕竟评估事务所的座位朝向决定了评估法则。再者,动迁本身就是一个利益项目,怎么可能按照市场价把你拆了?那剩余利益向谁索取?都等待未来增量利润?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本身就来自不断的牺牲与浪涌!

加一句:套型保底加评估补偿的政策都是倾向于房子面积小的被动迁者.......

好,最后说下政策。

上海拆迁政策最常说的是“数砖头+套型保底”。

“数砖头+套型保底”,是上海旧区改造一种新机制,它有别于过去单纯“数人头”(户口)、

“数砖头”(面积),甚至是“数砖头+数人头”、给居民确定一个居住面积底线的安置方式。

即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动迁新政的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是指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
这里的评估价格=被拆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基地评估均价的,按基地评估均价计算。

基地评估均价,即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内,被拆除房屋的平均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由评估公司按照被拆迁基地已评估被拆除房屋的评估总价和总建筑面积计算后得出,并在被拆迁基地内公示生效。

价格补贴=基地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补贴系数则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制定。

面积补贴=基地评估均价×套型面积补贴。

针对旧改地块的房屋普遍不独立成套的现状,按照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具体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确定)。

对居住困难家庭的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对旧改基地内人口多、面积小,通过补偿安置仍然居住困难的被拆迁人,采取货币补贴办法。

居住困难货币补贴=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应安置人口×人均22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折算面积)。

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是指,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平均单价为基准,具体由动迁新政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被拆迁家庭的应安置人口是指,按照本市住房保障的条件和标准认定,将“他处有房”人口排除,进一步剥离“人头”因素。

人均22平方米建筑面积

是指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简称“111令”)的相关规定计算所得(旧里建筑面积为居住面积的1.54系数,从一、二、三类地段安置到六类配套商品房地段应增加100%建筑面积,因此,按廉租标准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计算,安置到六类地段配套商品房建筑面积约为22平方米)。

被拆迁家庭拆迁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折算建筑面积=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


上海动迁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

以及各征收地块制定的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特殊对象范围及照顾标准》

《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等拆迁口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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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为各类梦想画上一个逗号吧。

用余秋雨老师,这个上海人的文字。

“他们也感觉到了自身的陋习,憬悟到了自己的窝囊,却不知挽什么风,捧什么水,将自己洗涤。每天清晨,上海人还在市场上讨价还价,还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不断吵架。晚上,回到家,静静心,教训孩子把英文学好。孩子毕业了,出息不大,上海人叹息一声,抚摸一下斑白的头发”(余秋雨《文化苦旅》之“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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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09:37

动迁越来越没有花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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