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遭罚30万元:违规发放贷款,以贷还息掩盖资产质量

发布于: 雪球转发:1回复:1喜欢:0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华丰支行因违规遭到处罚的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津银行华丰支行因存在违规发放贷款,以贷还息掩盖资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天津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处罚依据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行华丰支行的张玲玲对上述违法违规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天津银保监局予以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前身是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2007年2月,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济南、成都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2016年3月,天津银行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其H股每股发行价为7.39港元。

截至2021年1月7日收盘,天津银行股价报于3港元/股,总市值182.12亿港元。

股东方面,天津银行的主要股东有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9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95%),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2%),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02%)。

全部讨论

2021-01-10 16:25

【何以解忧?回看天津银行“旋转门”】
当一家商业银行被迫依赖股东的帮助以优化资产负债表的时候,说明了这家银行的经营已经处于危险的边缘。地处华北的天津银行就是这样的一家银行。一周前,天津银行公告称,其将向自己的股东之一出售价值约81.4亿元的资产包(含不良贷款),交易对价是80.11亿元。这个资产包,包括了92.6%的信贷资产,3.96%的同业拆借款项,以及3.44%的非公开公司债券。接盘的是天津银行的间接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津投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