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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特(SZ002323)$ 在美国的条例里有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定是每违规一次就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面临着最多五年的监禁。而我国尚未对相关的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这就意味着在中国虽然有了规定不允许减持,但是你真减持了,其实也拿你没办法,我国目前出现如此之多的违规减持,根本原因其实还是因为违规成本低廉。根据我国现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高管违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在警告处分之外,可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惩罚与违规获利相比,力度还不够。
所以出来的情况是什么呢?大量公司前赴后继的造假,然后减持,最近一个案例是证监会5月12日宣布的,上市公司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6年9月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顶格处罚,同时对主要负责人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至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这种不咸不淡的处罚根本不足以震慑造假者并保护投资者。 由于造假,雅百特的股票因“业绩优异”被爆炒,2016年4月8日达到57.78元,10送20后,2017年2月23日达到除权后的最高点:23.92元,相当于复权后的71.85元。在这期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一直在减持套现。从23.92元之后,股价一路下跌,至处罚方案岀台前最低跌至9.89元,公司股价在两个半月跌去58.65%。投资者遭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处罚却如此轻微,造假成本几乎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使得上市公司根本不惧以身试法并从中牟利。这不但暴露了中国股市令人难以容忍的重大制度缺陷,也成了世界股市令人惊愕的笑料和景观。
如果不能对以造假、违规减持进行刑事入罪,那么股市的注册制必然是一场灾难,这个观点其实是对的,不然一堆公司拼命在二级市场秀虚假的业绩让你觉得他是好公司,然后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称拼命违规减持,你最后发现买了一个假公司,这样下去,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就是市场崩盘,谁也不敢跟你玩了,因为没有惩罚机制的市场,最终一定是乱市场,就更谈不上价格发现这种根本性问题,因为基础的就是不存在的。好的市场,是谁都可以来,但是谁都不能乱来。对比美国的造假的处罚,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丑闻被曝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立刻介入调查,事实确认以后,安然公司及其相关的投行和会计师事务所都遭到了灭顶之灾:
1、安然公司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5亿美元,股票被从道琼斯指数除名并停止交易,安然公司宣告破产。
2、美国司法部的刑事调查结束后,安然公司CEO杰弗里·斯基林被判刑24年并罚款4500万美元;财务欺诈策划者费斯托被判6年徒刑并罚款2380万美元;公司创始人肯尼思·莱虽因诉讼期间去世被撤销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讨1200万美元的罚款。安然公司的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获得了高达71.4亿美元的和解赔偿金。
3、有89年历史并且位列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安达信因帮助安然公司造假,被判处妨碍司法公正罪后宣告破产,美国休斯敦联邦地区法院对安达信处以50万美元罚款,禁止在5年内从事业务,从此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变成“四大”。
4、三大投行遭到重罚,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因涉嫌财务欺诈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破产受害者分别支付了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罚款。针对安然公司财务欺诈导致投资者受损的情况,美国于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案",其中规定: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0年监禁;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5年监禁;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10年监禁,从而在法律层面大大提高了财务欺诈的违法成本。
5、美国还设立了对上市公司欺诈行为的举报奖:举报者可以获得罚款金额10—30%的奖金,2013年有举报者因此而获得了1400万美元的巨奖。严刑峻法才能遏制造假行为,中国股市对造假者“挠痒痒”式的处罚不是对造假者的震慑而是对造假者的纵容。造假恶疾不除,股市难有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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